永泰元年 九月初三(765.9)
那天夜里她说了那一年的事。
火在灶里,柴是干的,火烧得稳。她坐在火边,膝上放着刀,手放在刀上。
“乾元二年。”她说,“三月里我们到了马援故道。”
“故道在哪儿。”
“从桂州往南,走十二天,到一条岭。岭上有一条道,石头铺的,一尺一寸宽一块,铺了三里。”她说,“那是汉朝的人铺的。铺道的人姓马,所以叫道。”
“道上有兵。”
“道上有一个口子。”她说,“口子两边是崖,中间二十步宽。守住了,南边的人过不来。”
“你们守那个口子。”
“三十七个人守。”她说,“苏家的队,三十七个人。加上队正的家人,一共四十三。”
“家人也去。”
“家人不去,兵不守。”她说,“兵守边,家在哪儿?家在南边,兵就想南边。家跟着,兵才守得住。”
“你在里头。”
“我在里头。”她说,“我那时候二十一,带着孩子。孩子三岁。”
“三岁。”
“三岁。”她说,“路上他坐在骡子上,骡子走一步,他颠一下,颠得笑。”
火里有一根柴倒了。她用刀把柴推回去。
“三月到八月,守了五个月。五个月里打了四回。四回都守住了。第四回死的人最多,死了九个。”
“九月里来了第一道令。”
“令怎么来的。”
“驿马送来的。”她说,“驿马跑到口子底下,马上的人不下来,把令交给守口子的兵,掉头就走。马身上全是汗,汗是白的。”
“令上写什么。”
“一张纸,纸上有印。”她说,“印是朱红的,红得很正。纸上写:就地待命,不许后退,不许散。”
“念完呢。”
“念完大家站着。”她说,“队正把纸举起来,让所有人都看见。他说,这是令。他说,令到了,就照着做。”
“你们的粮还有多少。”
“二十天。”她说,“四十三个人的粮,二十天。”
“没有要粮。”
“要了。”她说,“要了三回。头一回是队正写的,写的是一张纸,纸上写人数、写日子、写还差多少。第二回是口子上一个会写字的兵写的。第三回没有人写了,队正让我按了一个手印。”
“有人送粮没有。”
“没有。”
“为什么。”
“不知道。”她说,“后来我想,粮是有的。粮在桂州,桂州的仓里有米。粮从桂州到口子,走十二天,走在路上要人背,背粮的人要吃粮。一石米背到口子,路上吃掉六斗。”
“那也剩四斗。”
“剩四斗。”她说,“四斗米,四十三个人的一天半。送一回,只够一天半。送十回,才够十五天。十回要一百个人走二十四天。”
“所以他们不送。”
“他们算得清。”她说,“算清了,就不送。”
“你们呢。”
“我们不算。”她说,“队正说,令上写着待命,就待命。他说,令是朝廷的令,朝廷知道我们在这儿。”
等了四十天。
前二十天吃粮。粮吃完了吃马。马杀了五匹,一匹吃三天。马吃完了吃皮带,皮带煮三个时辰,煮出来是软的,嚼不烂,吞下去。
“皮带吃完呢。”
“皮带吃完,吃草。”她说,“草里有一种,根是甜的。挖出来洗,洗完了嚼。嚼完肚子胀,胀得疼。疼三天,第三天就不疼了。”
“为什么不走。”
“令上写着不许退。”
“四十天以后呢。”
第四十一天,来了第二道令。
送令的是个骑兵。十六七岁,脸上有麻子,甲不合身,袖口长了一截。
“他不下马。”她说,“他骑马到口子底下,把令举起来。队正走过去接,他不给。他说,令要念。念的时候所有人都在。”
“念了。”
“念了。”她说,“他念得很慢,一个字一个字。”
“念完他把令交给队正。队正问他,口子上的人怎么办。他说不知道。他说他是驿上的,只管送,送完要回去,回去晚了要挨打。”
“他走了。”
“走了。”她说,“走的时候马在坡上滑了一下。他勒住马,回头看了一眼。他的马鞍后头挂着一个袋子,袋子里是干粮,够他吃三天。”
她的手指在刀鞘上敲了一下。
“令上写:粮尽自解。”
“自解。”
“自解。”她说,“三个字。念令的兵念到这三个字,念了两遍。念完他把纸交给队正,队正看了很久,把纸折起来,收进怀里。”
“令上有印。”
“有印。”她说,“印在纸的下头,朱红的。队正把印对着日头看过。他说,这个印是桂州都督府的印。”
“都督府的印,就是朝廷的印。”
“队正是这么说的。”她说,“他说,都督府管十二个州,十二个州的兵都归他调。他调的兵,就是他发的令。他发的令,就是他盖的印。”
“印上几个字。”
“九个。”她说,“队正数过。他说,九个字,一个不多,一个不少。”
“哪九个。”
“我不认得。”她说,“我只认得头一个字是桂。后头八个,我一个也不认得。后来我到了桂州,在府前的墙上看见一张榜,榜上有一个印。那个印跟令上的一样。”
“一样。”
“一样。”她说,“我站在榜下看了半天,看那个印。看着看着,我伸手去摸。摸到的是墙。”
“墙上没有印。”
“墙上有字。”她说,“字是墨写的。印是后来盖的。盖印的人不写字,写字的人不盖印。”
“自解是什么意思。”
“我当时不知道。”她说,“我问队正。队正说,自解就是散了。散了不算逃。他说,不算逃,就不杀头。”
“散了以后呢。”
“散了以后各人走各人的。”她说,“走回去,走到有人的地方,就说自己是流民。流民不查。查了报不上。”
“那死的人呢。”
队正没有说。她也没有问。第二年她才知道。
“不算阵亡。”她说,“自解的人,册上没有。册上没有,死的不算阵亡。不算阵亡,就没有抚恤。”
“四十三个人的抚恤。”
“四十三个,八百六十贯。”她说,“我算过。加上后来的,一百四十二个,二千八百四十贯。”
火小了。她往灶里添了一根柴。
“那天夜里队正把人叫到一处。”她说,“他站在口子当中,背后是崖。他说,令到了,粮尽了,从明天起,都走。”
“没有人说话。”
“没有人说话。”她说,“有一个人问,往哪儿走。队正说,往北。往北有寨子,有寨子就有粮。”
“走了多少。”
“走了三十二个。”她说,“留下来十一个。”
“三十二个走的时候。”
“夜里走的。”她说,“队正说,明天起,都走。说完他就坐到口子上去。三十二个人回各自的窝棚收拾东西。收拾了一夜。”
“有人哭。”
“有。”她说,“哭的是女眷。男人不哭,男人把东西分。分东西的时候没有人吵。分到后来的东西,比先分的少,也没有人吵。”
“分了什么。”
“米。剩下的米有九斗。九斗分三十二份,一份二升八合。”她说,“有人在分的时候把自己那一份又倒回去一半。倒回去的时候说,路上走得快的先吃,走得慢的后吃。”
“有留下的东西没有。”
“有。”她说,“第二天早上,口子底下堆了一堆东西。三把刀,一口锅,半袋盐,一双鞋。刀是好的。他们把刀留下,是因为刀带不走。带走一把刀,路上遇到人,人家当你是有兵的。”
“队正怎么办。”
“队正一件一件收。”她说,“收到那双鞋的时候,他把鞋翻过来看。鞋底是新的,钉了十八个钉。他说这双鞋好,穿上能走三百里。说完他把鞋放回堆上。”
“谁穿了。”
“没有人穿。”她说,“那双鞋后来跟着我们往北走,走了十一天。走到有水的地方,队正死了。我把鞋给他穿上了。”
“你留下。”
“我留下。”她说,“我儿子三岁,走不动。走十二天,走不动的人要人背。背的人自己都走不动。”
“留下的十一个。”
“十一个都是走不动的。”她说,“三个伤,两个病,四个是家眷,还有一个是队正。”
“队正为什么留。”
“他说他是队正。”她说,“他说,令是给他的。人走了,令还在他怀里。他要是也走了,这道令就没人认了。”
“认了有什么用。”
“认了,将来有人问,他能拿出来。”她说,“他说,纸在,就有人知道我们守过。”
那十一个人在口子上又守了九天。
第九天,南边来的人上了岭。来了三十几个,穿甲的只有七个。
“打了没有。”
“没有打。”她说,“队正把刀放在石头上,走过去,把令拿出来,给那七个人看。那七个人里有一个识字的。他看了,把令还回来,说了一句胡话。”
“什么话。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她说,“后来我学会了三句胡话,都不是那一句。”
南边的人没有杀他们。
“他们让我们走。”她说,“走的时候把我们身上的东西都拿走了。刀、锅、盐、绳。队正的甲也拿了。拿甲的时候队正站着不动,让他们解带子。”
“他们没有拿令。”
“没有。”她说,“令是一张纸。纸他们不要。”
“后来呢。”
“后来我们往北走。”她说,“走了十一天。走到一个有水的地方,队正坐下,没有再起来。”
“他就是第一排第一个。”
“第一个。”她说,“我埋他的时候,他身上还有那张纸。纸在他怀里,被汗浸透了,字迹漫了,印还在。”
“纸呢。”
“埋在土里。”她说,“跟他一起。”
火灭了。灶里只剩下红。
“六年前我把令埋了。”她说,“今年我想把它挖出来。”
“挖出来做什么。”
“看看印还在不在。”
“在也不管用。”
“不管用。”她说,“我看的是那个红。”